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
本帖最后由 小小叶 于 2022-8-25 14:43 编辑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项目地块占地面积: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共23850平方米,其中A地块为798平方米、B地块为888平方米、C地块为7800平方米、D地块为2408平方米、E地块为11363平方米、F地块为593平方米。地理位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子山窝往长坑里方向1000米,A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16.03059″,北纬24°21′41.73669″,B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20.24059″,北纬24°21′42.16155″,C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22.65457″,北纬24°21′38.22192″,D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26.99975″,北纬24°21′34.51404″,E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32.61952″,北纬24°21′33.18152″,F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37.33162″,北纬24°21′30.55510″。土地使用权人: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利用现状:A地块、C地块、E地块建设单位已经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土地平整,D地块现状为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F地块现状已经搭建好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项目部,B地块现状为林地。未来规划: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教育用地A33)。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汇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务由来: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位于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的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项目地块调整为教育用地后,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汇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有林地面积为2060713平方米,旱地面积为24475平方米,村庄面积为566平方米,水田面积为1平方米,现变更用地性质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教育用地A33)。二、第一阶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4日。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前期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在2015年7月前均为林地,主要植物物种有松树、杉树、葛藤、菝葜、山银花、芒萁、芒草、乌毛蕨、凤尾蕨等。2015年7月,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村民签订租赁协议后,进行场地的平整及修建村道,未出现过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D地块在2011年前平坦地为林地、旱地。林地主要植物物种有松树、杉树、葛藤、菝葜、山银花、芒萁、芒草、乌毛蕨、凤尾蕨等。旱地主要种花生、红薯、木薯等。2011年至2014年1月期间,扎上村民将D地块租用给果农种植脐橙。2014年2月,扎上村民将D地块租用给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5月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将D地块建设为办公楼大楼。该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出现过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E地块在2011年前平坦地为耕地,低处为水田,主要种植水稻,旱地主要种花生、红薯、木薯等。2011年至2014年1月期间,E地块租用给果农种植脐橙。2014年2月至今,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扎上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后主要种植铁皮石斛、罗汉松、樟树、鹰嘴桃等。2016年,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E地块北部搭建临时保卫室。通过调查可知,该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出现过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F地块在2018年前是农田,主要种植水稻,2018年广东尚上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F地块上建设尚上升食堂,于2021年拆除食堂改建为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项目部。通过调查可知,该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出现过工业企业及生产活动。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可知,A地块四面均为林地;B地块北面为旱地,东面、南面、西面均为林地;C地块东面、南面、西面为林地,北面为水田;D地块东面、南面为林地,西面为旱地,北面为厂区道路及旱地;E地块北面为扎上村居民住宅区及尚上升临时保卫室,东面、南面、西面为旱地或林地。F地块东面、南面为山塘,西面为扎上村民住宅区,北面为旱地。林地主要植物物种有松树、杉树、葛藤、菝葜、山银花、芒萁、芒草、乌毛蕨、凤尾蕨等。旱地主要种植水稻、花生、红薯、木薯等。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1)调查地块未有过工业生产活动,历史上有种植过水稻,花生、红薯、木薯、铁皮石斛、罗汉松、樟树、鹰嘴桃、脐橙等。根据人员访谈,在种植水稻,花生、红薯、木薯、铁皮石斛、罗汉松、樟树、鹰嘴桃、脐橙期间,只使用过少量的除草剂,主要用来杀死农作物以外的杂草,大多数的除草剂可被土壤内微生物代谢分解,最终会被降解为简单的化合物,历史上未使用过剧毒、高毒的农药,未使用过《禁限用农药名录》中规定的农药,无潜在特征污染物;(2)在种植铁皮石斛、罗汉松、樟树、鹰嘴桃、脐橙期间,地块出入口经常有车辆停放,可能产生石油烃(C10~C40)污染。故将调查地块内车辆出入口,临时板房、停车场作为潜在关注区域。(3)调查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三、初步采样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月15日和2022年4月21日-4月23日(补测),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和2022年4月24日(补测),共布设15个土壤监测点位(包含土壤对照监测点位2个),共采集54个土壤样品(包括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pH、常规45项、石油烃(C10~C40)。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口地下水监测井,调查地块外布设2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氨氮、铜、铅、镉、砷、汞、镍、石油烃(C10-C40)。根据《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和《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地块用地规划红线图》,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项目用地性质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教育用地A33),故本项目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调查地块所在区域的浅层地下水划定为“粤东韩江梅州梅县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因此本项目的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本次地块调查的土壤样品重金属共检出6种(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未检出;共检VOCs类污染物1种,为氯甲烷;SVOCs类污染物未检出;共检VOCs类污染物1种,为氯甲烷;SVOCs类污染物未检出;所有土壤样品的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次地块调查的土壤样品石油烃未检出。地下水监测指标pH值、氨氮共2项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筛选值;铜、铅、镉、砷、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四、初步调查结论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无超筛选值情况,梅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教育用地A33)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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