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工程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
海洋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地块位于东营市垦利区河海路以西、碧海路以北,海洋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使用权面积19273.10平方米,该地块原为垦利区国有土地,原用地类型为未利用地,2020年2月20日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垦利分局签发,批准文号:恳政土字【2019】34号,该地块划拨用途为共用设施用地。现场走访过程中得知,该地块历史一直为未利用土地,用地类型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里第二类用地中的公共设施用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k0WMc5ONoG1nF2CZABkWw 提取码: vj3m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来自百度网盘的分享
感谢分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