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永兴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河间市永兴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河北省及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沧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一批企业)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我公司被列为2022年沧州市第一批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企业名称:河间市永兴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北石槽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38°35′20.40″,E116°12′43.27″。公司东侧为废弃坑塘,南侧紧邻锅炉厂,西侧为大河路,隔路为河间市合弘台布厂,北侧紧邻锦瑞乾源通信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地面积11333.9㎡,包括拔丝车间、镀锌车间、绞合车间、库房及办公区域。企业规模:环评批复产能年产镀锌钢绞线5000t,镀锌钢丝18000t,抱箍夹板5万付,钢丝290t。 法定代表人:李进步。 联系人:李月省。 联系电话:13582717123。 主要原辅材料:盘条、锌锭、皂粉等。 主要污染物名称:SO2、NOX、颗粒物、HCl、氨、COD、氨氮。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及现有环保措施如下: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要素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酸洗工序HCl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5mg/m³
助镀工序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4.9kg/h
热镀锌工序颗粒物(锌尘)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5mg/m³,HCl≤15mg/m³
HCl
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4.9kg/h
镀锌锅燃烧废气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工业炉窑治理的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30mg/m³、SO2200mg/m³、NOX300mg/m³、烟气黑度<1级
SO2
NOX
烟气黑度
污水处理站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H2S
臭气浓度
生产车间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³
HCl《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0.2mg/m³
NH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NH3:1.5mg/m³,硫化氢:0.06mg/m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H2S
臭气浓度
废水拔丝设备水洗水SS不外排
拔丝设备冷却水SS不外排
碱洗后水洗废水pH、COD、SS、氨氮、石油类不外排
酸洗后水洗废水pH、氯离子、铁、石油类
酸雾净化塔废水pH、氯离子、铁、SS、锌
地面清洗废水
镀锌后冷却废水
职工盥洗废水COD、BOD5、SS、氨氮不外排
噪声生产设备噪音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加工车间废下脚料合理处置。(1)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规定(2)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GB18597-2001)有关规定
镀锌锅锌渣
机械剥壳金属屑
水洗工序沉渣
拔丝冷却水槽沉渣
碱洗工序氢氧化钠外包装袋(内碱洗工序衬完整,不沾染氢氧化钠)
酸洗槽废槽渣
碱洗槽废槽渣
维修废机油
助镀液再生污泥
污水处理站污泥
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锌灰)
布袋除尘器废布袋
酸洗工序酸洗液
碱洗工序废碱液
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
污水处理站压滤机滤布
碱洗工序氢氧化钠包装袋内衬及内衬袋破损的氢氧化钠外包装袋
生活办公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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