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海岸城三期(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编制了《星华海岸城三期(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项目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本项目经验收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环保验收合格。《星华海岸城三期(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星华海岸城三期(一期)项目(2)工程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滨海大道与长滨六路交叉口西南侧(4)验收范围:星华海岸城三期,一期范围,包括:1#、2/3(C商业)、4#、5#、6#、8#-A#、8—B#、7/9(B商业)#、10#、11#、12#、13#以及幼儿园(共计13栋)、门卫以及对应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36533.86平方米,其中地上181838.35平方米/地下54695.51平方米。(5)竣工时间:2021年5月(6)实际投资:总投资119792.4万元,项目一期环保投资742.15万元。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海南成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976864995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51-1号星华大厦11层11G(1107)房三、公示情况公示内容:《星华海岸城三期(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2021年7月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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