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t763736394 发表于 2022-9-23 13:59:00

鱼台县孔府宴酒厂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鱼台县孔府宴酒厂地块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南外环与湖凌一路交叉口东北角,东邻山东经发孔府宴酒业有限公司,南邻南环路,北邻唐马镇人民政府,西邻湖凌一路,调查地块面积为54518m2(81.7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650600323°,北纬34.981487339°。该调查地块今后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东兴鱼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委托山东聚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性指导文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地块环境污染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本地块现有规划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但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未用作其他建设用途,使用功能简单,地块内无生产活动,地块内存在的一处坑塘为该处地势低洼常年积水形成。地块内不存在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的潜在污染;地块周围1km范围内主要为居住区、商贸区和部分企业等,综合考虑调查地块的土地用途及周边地块利用情况,结合气候气象资料、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迁移方式、污染源存在时间、地块土层性质和地下水埋深等,认为周边生产型企业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镍、铜、砷、镉、铅、铬、锌、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数据均与对照点相当,无较大差异;针对地块内存在的一块坑塘,委托山东森泽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做了地表水和底泥的检测,地表水各项检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底泥各项检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在利用过程中未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论,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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