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7000吨塑料颗粒及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评公参第一次公示
霸州市汇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塑料颗粒及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规定,现将霸州市汇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塑料颗粒及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霸州市汇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塑料颗粒及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汇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霸州市王庄子镇王庄子村苏三路西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8200平方米(12.3亩),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层高10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库房(层高10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面积200平米。购置脱漆脱胶清洗线、热风炉、锅炉、自动清洗线、自动上料破碎机、甩干机、自动上料机、挤出造粒机、冷却水槽、切碎机、储料罐、自动包装机、输送设备、拌料机、挤出机、吹塑机、注塑机等设备共计424台(套)。
二、委托方(甲)和联系方式
委托方(甲):霸州市汇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国桥 电话:18833613888 邮箱:116060604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蓝碧清河北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宾 电话:18131697711 邮箱:80717807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lspY_g8-wRQnkqViGv9Cw?pwd=d2n7 提取码: d2n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霸州市汇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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