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名丰汽车零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春市名丰汽车零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长春市名丰汽车零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建设单位:长春市名丰汽车零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瑞鹏路中段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7日联系人:石经理联系电话:189439825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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