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2 发表于 2022-11-3 11:24:56

江陵华港国强通用码头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江陵县华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荆州港江陵港区郝穴作业区国强通用码头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荆州港江陵港区郝穴作业区国强通用码头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江陵县华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书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蒋总
联系电话:1860720966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陵华港国强通用码头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