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141240810 发表于 2022-11-3 16:07:11

兴仁回迁商住综合体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帖最后由 z1141240810 于 2022-11-3 16:08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要求,保障该区域土地后期用地安全,受兴仁回迁商住综合体项目拆迁指挥部委托,我单位编制了《兴仁回迁商住综合体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目前,该报告已经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调查结论:兴仁回迁商住综合体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松江路与泰山北路交汇处西350m路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7973平方米(约26.9595亩)。地块隶属于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收储,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为兴仁村农用地,2002年至今陆续建有枣庄凯尔实业有限公司、枣庄凯诺彩印有限公司。现枣庄市高新区拟收储,拟规划为居住用地。现为拆迁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土地性质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兴仁回迁商住综合体项目拆迁指挥部委托,山东韵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影像对比等方法对调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判断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和空气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等。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内和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活动可能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污染的途径主要是大气沉降、淋溶下渗等,主要污染物可能有:重金属(锰、铝、镍、铜、铁、锡、银、汞)、氨氮、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挥发性有机物(苯类),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我单位制定了调查采样方案,并委托山东志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8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采样与检测。土壤采样:因调查地块历史用途明显分区,故采用采取专业判断和分区布点的方式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在调查地块东北偏东侧1.5千米处无打扰的空地设置3个对照采样点。地下水采样: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为东北—西南,据此,在地块外地下水上游布设一个采样点,在地块内布设三个采样点,在地块外地下水下游布设1个采样点。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40个土壤样品,分析45项常规污染物、pH、石油烃(C10-C40)、锰、铝、氟化物、氰化物、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氨氮,共检出因子12项。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包括汞、铅、铜、镍、镉、砷,检出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表1 中各金属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GB36000-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氨氮检出浓度均低于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均未检出,金属元素锰、铝检出浓度与对照点、枣庄市背景值差异较小。与对照点相比,所有检出项目均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差异较小。与枣庄市背景值相比,所有检出项目均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差异较小。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各检测点位中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规定的第一类居住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3个地下水样品,分析39项常规污染物、锡、银、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多氯联苯,共检出因子18项。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地下水Ⅲ类限值。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各检测点位中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规定的Ⅲ类限值。本用地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中所有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星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对应的筛选值,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未受到明显相关污染,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详细采样分析及后续调查。 2022年11月3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兴仁回迁商住综合体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