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轩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C08-02-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本帖最后由 公示ACC 于 2022-12-15 11:24 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9年11月,山西省发布《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2017年)指出:“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疑似污染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的明确结论等主要内容,并附具采样信息和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要求,山西轩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名称:山西轩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C08-02-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本地块东至东外环道路,南至规划东关街,西至规划枣林路,北至规划段店街。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现拟变更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调查技术单位:山西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南工联系电话:18234032021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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