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H 发表于 2022-11-8 17:21:26

东莞市厚街镇441913003001GB0505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东莞市厚街镇441913003001GB05055地块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河田社区,河阳路、东环路、厚沙东路交汇处之间,东经113.665324343°,北纬22.928513146°,调查红线面积为14118.83m2。地块东面为临时建设的二手车销售点、东环路等;地块北面为荒地、河流、停车场等;地块西面为农田、河流等;地块南面为农田、泥路、君汇广场小区建设项目部、隔项目部为厚沙东路。地块2011年前为东莞市厚街镇河田社区集体用地,2011年3月地块被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转变为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土地属性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地块用地规划为一类用地 。
根据土地开发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要求,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委托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就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
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5月~7月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调查结论: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出:(1)本地块土壤样品pH基本上呈酸性、微酸性和中性;土壤样品中基本重金属除铬(六价)外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有机物检测项目均未检出,未超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2)本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除浑浊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外,其它检测指标均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开发利用。(3)本地块土壤对照点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对照点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与地块内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无明显差异。(4)地块外北侧大陂河底泥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表水所有检测指标除浑浊度外,其余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Ⅴ类标准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地块外北侧大陂河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作为为二类居住用地(R2)再开发利用。
调查单位: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2层
联系人:王经理
土地使用权人:厚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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