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桃渡片区支二路道路工程验收
本帖最后由 592797159 于 2021-6-17 12:37 编辑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我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项目名称长寿区桃渡片区支二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桃渡片区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长寿区桃渡片区支二路道路工程是长寿桃渡片区内的一条城市支路,南起与渡南四路的交叉口,北至与AH1的交叉口,中间与AH2相交;西侧是长洪路后段,东侧与站前大道毗邻,道路全长699m。道路采用城市支路Ⅱ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车速30km/h,路幅宽为16m,行车道宽为8m。拟建道路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供电、燃气、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道路交通标志工程和临时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7万元,所占比例为12%。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一)生态影响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主要影响为施工期。采取的措施有: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和工期,尽量做到即挖即填,施工时序为:坡顶排水沟→边坡开挖→边坡防护、坡脚排水沟→边坡绿化;填方边坡施工时序应为:坡脚拦挡→边坡形成→边坡防护、坡顶排水→边坡绿化,在大规模土石方作业时避开雨季进行,雨季来临前完善施工区内排水系统,基础开挖避开雨天施工,注重水保和环保意识,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中,遇连晴高温天气作业,采取围挡、洒水等措施;在土石方开挖前,将建设区内的耕植土进行剥离,用作施工后期的绿化覆土并统一堆置临时堆土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减少道路线两侧开挖、施工作业营地四周土壤及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废弃物及时运走至附近建筑渣场,地表恢复绿化;施工结束后,对道路沿线进行植被恢复、撒播草籽等措施,恢复工程区周边的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其影响也基本消除。(二)环境空气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不外排,用于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多余的弃土和弃渣及时清运出场至指定的建筑渣场倾倒;工地四周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1.8m;注重车辆的维护保养,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运输车辆加装篷布遮挡,避免沿途洒落泥土;施工车辆出入口路面实行硬地坪,设置冲洗设施,避免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绿化恢复,无明显的地表裸露情况;不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三)水环境(1)生活污水经施工作业营地内的临时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截流干管;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施工起点处设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及施工车辆冲洗池。因地制宜设置排水沟与集水井,经沉砂处理后回用;采用了毡布对“三场”进行了遮挡,临时堆土周边采用编制土袋拦挡,减少了冲刷雨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四)声环境施工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早上6:00~夜间10:00)进行,除工艺要求等特殊情况除外中午和夜间等休息时间未开展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器具,高噪声施工机械一般应布置于场地中心处,选择低噪先进设备;施工机械及车辆定期保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避免空转、故障等造成的环境影响;运输车辆途径学校、居民等噪声敏感点,保持低速平稳行驶,禁止鸣笛,影响小;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为辅,未使用炸药,不涉及爆破工程;加强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五)固废处置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土石方开挖初期产生的表土临时堆放于道路起点处,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该表土用作道路施工后期的绿化用土;弃土用于周边在建工程堆填。运营期:(一)声环境(1)由交管部门管理设置有限速、禁鸣标志和道路减速带等交通标志。(2)道路建成后路面养护交由交通部门管理。(3)项目建成后对侵占的临时用地进行绿化恢复,同时按照设计相关要求打造边坡绿化、行道树绿化等多样绿化措施。(4)道路沿线布设行道树阻隔噪声传播。(5)在项目道路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验收期间与环评阶段相比未发现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道路与建筑物之间设置有绿化防护带。(二)环境空气(1)道路沿线两侧种植行道树,阻隔噪声传播、净化空气环境,对道路沿线居住区的影响降低,城市景观的打造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道路建成后机动车的检修和维修由交通部门管理。(三)水环境周边小区已有污水接口,小区污水不接入支二路污水管网,经区规划局、建委等同意取消污水管网。各路段排水设施完善,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管。道路沿线布置完善的径流收集和导排设施,与地面排水系统连接后接入市政管网,不直接排入水体。验收期间,未见路面积水。路面径流产生的对附近水体水质的影响甚微。(四)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汽车装载货物的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及路面洒水,洒落物、泥沙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23-62668337电子邮箱:592797159@qq.com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园大道1号商务楼邮编:401221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件:验收调查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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