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洗涤液及护肤品生产项目验收
本帖最后由 小静静 于 2021-6-17 15:53 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维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洗涤液及护肤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维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洗涤液及护肤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维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光化大道28号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邹未国联系电话:13797443439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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