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cf 发表于 2021-6-17 20:22:12

裕民县新辉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裕民县新辉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裕民县新辉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裕民县新辉汽车修理厂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哈拉布拉乡二大队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日期:2021年6月17日-2021年7月14日(2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电话:1399927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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