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鑫利彩印厂年产15万个纸容器项目(一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冠县鑫利彩印厂年产15万个纸容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冠县鑫利彩印厂年产15万个纸容器项目(一期)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清泉街道振兴东路冠州集团向南100米路西(属于冠县综合工业园)
建设单位:冠县鑫利彩印厂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于艳云
联系电话:15275802524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