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第二小学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福州高新区第二小学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马排村,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9.22640°,N:26.01718°,地块东至高岐支路,南至马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国贸九溪原。地块占地面积14689.67 m2。该地块历史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含快筛)、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 三、调查结果 福州高新区第二小学用地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地块周边相邻区域主要为新建小区、马排村、葛岐村、福州高新区儿童学园马排分园以及闽江等,周围无潜在污染源,相邻区域对项目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对政府人员、生态部门工作人员、周边居民等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至今均未受到过污染,主要做为农用地使用,无工业企业存在。2022年10月,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场内采集了10个表层土壤样品,并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PID气体探测器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元素检测结果均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判断,该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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