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深区块放空气回收项目配套工程零散气集输管道项目第.....
满深区块放空气回收项目配套工程零散气集输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委托新疆天润坤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满深区块放空气回收项目配套工程零散气集输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https://shufang.docin.co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成都赛普瑞兴科技有限公司沙雅县分公司刘顺正,联系电话:17695643149。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克拉玛依市泽丰塑业有限公司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与个人。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成都赛普瑞兴科技有限公司沙雅县分公司联 系 人:刘顺正联系电话:17695643149联系地址:沙雅县人民南路以东、彩虹街以北城南A座1栋2层201号2、承担评价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新疆天润坤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伟倩联系电话:1814099779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1号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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