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华龙膜材股份有限公司增产13230吨薄膜改扩建项目竣...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江门市华龙膜材股份有限公司增产13230吨薄膜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门市华龙膜材股份有限公司增产13230吨薄膜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华桂二路3号8栋;建设单位:江门市华龙膜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增产13230吨薄膜;联系人:文总,13924686829邮箱:2314163815@qq.com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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