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茵湖城六期、七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的要求,现将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茵湖城六期、七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1、地块基本情况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茵湖城六期、七期项目地块位于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E-3#、E-4#、E-5#、E-6#、E-14#、E-15#商住楼及D-2#地下车库;E-10#、E-12#、D-8#、D-9#、D-10#、D-11#商住楼、S-4B段商业、门卫室及D-3#地下车库。六期项目地块占地面积34914m2,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E:106°20′43.576″,北纬N:38°34′50.782″;七期项目地块占地面积46666m2,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E:106°20′57.544″,北纬N:38°34′54.148″。2、调查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项目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项目地块历史沿革为村庄(陈家坊)、农用地(水浇地)和其他土地(其他草地),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员健康的影响风险较低。建设单位在建设前,项目地块均为净地,已无永久性建筑,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同意项目地块从农用地变更为商住、商服住宅用地,该土地变更是可行的。3、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晓华 联系电话:15809662768调查单位: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强迎春 联系电话:15809577155报告全文见附件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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