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梧垵校区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梧垵校区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梧垵社区,罗永路西侧,总用地面积37277m2,现状地块为闲置空地。根据《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梧垵校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教育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七十九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2020年7月31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该地块再开发利用需进行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2022年12月,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业主单位)为摸清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委托泉州市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梧垵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我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依据国家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根据掌握的地块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梧垵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三方面分析得到的一致结果: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梧垵校区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住宅用地,现状为空地和草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 号)中规定的农用地转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的 6 种情况。
2022年12月,我司于场内采集了25个表层土壤样品,并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PID气体探测器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元素检测结果均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8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判断,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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