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汇杰科技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零件、铸件生产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烟台开发区汇杰科技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零件、铸件生产项目环保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烟台开发区汇杰科技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零件、铸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烟台开发区汇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工业园B区10E厂房东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文(包含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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