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弘鑫业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塑料粒子和0.6万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江西省弘鑫业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塑料粒子和0.6万吨波纹管生产线项目(一期塑料粒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西省弘鑫业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塑料粒子和0.6万吨波纹管生产线项目(一期塑料粒子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丰城市建设单位:江西省弘鑫业塑胶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见附件)公示日期:2023年02月23日-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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