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科创城消防特勤站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112号)、《酒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现将该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为金塔县金瑞科创城消防特勤站建设项目地块,位于酒泉市金塔县金瑞科创城内,东侧为核电街,南侧为纬三路,西侧邻兴业建材,北侧为祥瑞路。地块原属于国有荒滩,2023年1月,金塔县自然资源局将该地块划拨给金塔县应急管理局,用地性质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金塔县应急管理局计划在该地块建设金塔县金瑞科创城消防特勤站。
本项目占地面积30073.30㎡,拟建消防特勤站综合楼一栋,集办公、训练、业务为一体,主体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45.80㎡,体能训练馆1033.34㎡,警卫室35.38㎡,训练塔一栋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89㎡,消防水池及泵房211.95㎡,配套室外100m 跑道训练场一处硬化面积1812.14㎡,绿化9023.91㎡,室外硬化5000㎡,停车位50个,配套建设水暖电等附属工程,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2023年3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等工作。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在分析现场数据基础上,分析判断场地所受污染的可能性,提出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编制完成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地块用地面积30073.30m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经过调查,确定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其土地利用规划,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结合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本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金塔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15337041916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远程易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19377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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