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双龙园区天然气建设项目—CNG、LNG供气站工程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黔南州高新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双龙园区天然气建设项目—CNG、LNG供气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黔南州高新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双龙园区天然气建设项目—CNG、LNG供气站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
建设单位:贵州兴泉恒业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黔南州高新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双龙园区天然气建设项目—CNG、LNG供气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郎工
联系电话:1508602342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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