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141240810 发表于 2023-4-18 15:06:37

罗庄区尚屯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帖最后由 z1141240810 于 2023-4-18 16:35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要求,保障该区域土地后期用地安全,受兴仁回迁商住综合体项目拆迁指挥部委托,我单位编制了《罗庄区尚屯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目前,该报告已经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调查结论:罗庄区尚屯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沂河路与盛能巷交汇处东南,隶属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尚屯村,占地面积158274平方米(约237.4109亩),原为尚屯村建设用地,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中心坐标为118°19′8.31″,35°0′52.15″。调查地块历史情况主要作为尚屯村民房、仓库、养老院、罗庄区交通运输局及客运站停车场等,地块于2022年拆迁,调查地块现为拆迁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土地性质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临沂航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盛泽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报告。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影像对比等方法对调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判断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和空气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等。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内和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活动可能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污染的途径主要是大气沉降、淋溶下渗等,主要污染物可能有:汞、砷、多环芳烃、石油烃等,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我单位制定了调查采样方案,并委托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8月、2023年3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采样与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样品中7项重金属与无机物检测指标共检出6项(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中,采样点S4,采样深度1.0~1.5、2.5~3.0土壤样品,污染物砷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对应的筛选值;38项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部分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对应的筛选值。为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情况、复核检测结果,我公司委托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对S4#点位周边进行加密布点检测,同时,为保证检测质量,委托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全部样品同时进行比对检测。本次工作中共设置5个采样点位,采集样品最大深度为3m,共采集30个样品,得出检测结果共计60个。经检测,所有点位砷最大值为12.3mg/kg,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对应的筛选值。综上所述,根据检测结果,异常点位偏高的数据可以排除,本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与临沂市罗庄区背景值相比,所有检出项目均与对照点检测结果差异较小。地下水样品中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Ш类标准要求。综上,调查地块内土壤未受到明显相关污染,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详细采样分析及后续调查。在此基础上,我单位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罗庄区尚屯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文本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0A40cOwlIWlSRU5C-_rqg 提取码:ccuj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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