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ZH2021 发表于 2023-5-3 15:03:51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笔架山5.803亩集体地块土壤污染...

现将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笔架山5.803亩集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笔架山5.803亩集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土地使用权人: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展盛冷冻厂编制单位:广东北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卓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卓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块规划:住宅用地(R21/B11)初步调查结论:(1)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项目组于2022年8月~9月开展第一阶段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本地块历史使用沿革清晰,主要如下: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主要作为农用地及工业用地,调查地块2003年9月前为农用地;2003年9月至今本地块与相邻工业用地地块(面积8518.05m2)建设汕头市潮阳区展盛冷冻厂,其中调查地块涉及的区域主要为仓库及厨房,所涉及的区域均已地块硬底化,地块南侧主要为农用地。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农用地、空地及农用地等,无紧邻污染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和异味。根据调查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初步判断调查地块内的潜在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内汕头市潮阳区展盛冷冻厂的仓库及厨房区域。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农用地、空地及农用地等。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作为汕头市潮阳区展盛冷冻厂,在运营过程中考虑到货车在地块内的使用频率较高,可能存在车辆机油渗漏情况,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综上所述,考虑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内汕头市潮阳区展盛冷冻厂,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需对该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工作,进一步明晰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2)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果:①土壤环境调查结论第二阶段调查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块外绿地布设土壤对照点1个,共计4个土壤监测点位。项目组共采集土壤样品13个(不含现场平行样),所有样品均进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常规45项、pH值,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整体呈酸性,所有点位重金属及无机物含量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有机物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②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地块外上游布设对照点1个,项目组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进行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基本指标色度、浑浊度、电导率、pH值、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铜、锌、汞、砷、镉、六价铬、铅、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除浑浊度、色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外,其他检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推导的风险筛选值的要求。由于浑浊度、色度不作为毒理性指标,仅用于评价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质量,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笔架山5.803亩集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为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R21/B11)”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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