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区河西新城0115-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临汾市区河西新城0115-02地块占地面积:48016.30平方米地理位置: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樊家庄村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未来规划:住宅用地和公共绿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山西靖田会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调查缘由: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权属于尧都区刘村镇樊家庄村,一直为水浇地。主要种植玉米及杨树。2013 年 5 月,临汾市尧都区河西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办公室征用该地块部分作为临汾市尧都区大西客专临汾西客站棚户区改造工程用地。因征地补偿等因素,最后实际施工仅在本次地块东侧修建了站北春苑。至 2013 年 12 月基本修建完成。期间将站北春苑施工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堆放至本地块东侧。2013 年至今未发生变化。本调查区内主要分布有耕地、 道路、 部分建筑垃圾。 地块内堆存有旁边站北春苑建筑时的建筑垃圾等。。通过地块踏勘、人员访谈,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深入分析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泄漏特征,地块平面布置以及周边企业污染迁移情况等。可以初步判断:
1、潜在污染源:
①地块内:耕地播撒农药、建筑垃圾堆存。
②地块外: 康友洗煤厂、临汾西服务区加油站、废弃铁厂。
2、主要潜在污染途径:
①地块内: 耕地播撒农药对表层土壤造成污染; 堆存的建筑垃圾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②地块外:通过大气沉降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企业包括康友洗煤厂、临汾西服务区加油站、废弃铁厂;通过地下水的迁移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企业包括临汾西服务区加油站。
(3)潜在污染物:
①重金属(砷、铅、镍、铜、汞、六价铬、锌、锰等); ②氟化物; ③VOCs; ④SVOCs、
⑤pH、 ⑥石油烃(C10-C40)、 ⑦甲基叔丁基醚、 ⑧滴滴涕和六六六。除了以上地块特征污染物外,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要求, “表 1 种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物 45 项基本项目进行检测。
三、初步采样调查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 10 个,每个采样点位及不同土层位置均有样品送检,共送检 21 个土壤样品(含 3 个质控平行样品和一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中表 1 中的重金属、 VOCs、 SVOCs,表 2 中的石油烃(C10-C40),以及不在 GB36600-2018 中的氟化物、甲基叔丁基醚、 pH 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共计 60 项。将地块内不同采样点位不同层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与本项目的土壤筛选标准进行对比,地块内土壤中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筛选标准。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3 口,共送检 4 个地下水样品(含 1 个质控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 GB36600 表 1 中的 45 项基本项目、 GB36600-2018 中基本项目、有机氯农药, 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甲基叔丁基醚物共计 70 项。将地块内的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与本项目的地下水筛选标准进行对比, 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四项地下水感官指标和一般化学指标均出现超标, 超标率为 100%,可能与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148)中IV 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 不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四、初步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均低于风险筛选值,可认为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结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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