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环保...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中心卫生院;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6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5230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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