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dizai 发表于 2021-7-9 09:12:19

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及塑料制品项目(分期)

本帖最后由 shidizai 于 2021-7-9 09:12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蓬溪县塑力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蓬溪县塑力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及塑料制品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及塑料制品项目(分期)建设单位:蓬溪县塑力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蓬溪县上游工业集中区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8月5日
联系方式:陈寿军183828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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