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国家工程实验室及附属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调试
华曙高科国家工程实验室及附属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调试时间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公开华曙高科国家工程实验室及附属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的调试日期:调试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3年2月1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建设单位:湖南华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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