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2021 发表于 2023-6-14 17:38:15

蒙阴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地块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 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蒙阴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我单位(山东神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途径,并进行土壤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快速筛查等,确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并且编制了本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蒙阴县2021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地块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在我公司办公室内放置,欢迎广大群众前来查阅。报告查阅地点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成都路与孝河路交汇鲁商中心A9-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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