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名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二期自主验收意见
东莞名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二期自主验收意见2023年5月,东莞名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名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二期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东莞名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村(厂址中央地理坐标为:北纬 22°53′2.47″,东经 113°38′7.42″),项目总投资1280万港元,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4500m2,主要从事生产五金灯饰、卫浴产品及其配件,年加工生产五金灯饰、卫浴产品及其配件1220吨。(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总投资1280万港元,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4500m2,主要从事主要从事生产五金灯饰、卫浴产品及其配件,年加工生产五金灯饰、卫浴产品及其配件1220吨。项目于2019年9月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名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21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19]21239号。项目在2023年04月08 日进行环保设备安装,2023年4月15日安装完成并进行调试,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8月12日申领情况完成(登记编号:91441900734106146J001Q)。(三)投资情况本次验收项目投资新增100万港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万港元,占总投资的22%。(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项目主要为塑胶件喷漆及其烤漆工序及金属件喷漆及其烤漆、烤粉工序(项目废水、噪声、金属烤粉工序有机废气及烤粉燃烧废气、抛光工序废气、喷粉工序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和酸洗废气一期已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后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主要污染防冶措施与环评批复的审批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气1、项目塑胶件喷漆、烤漆工序废气:项目塑胶件喷漆、烤漆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进行,在此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拟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由“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项目金属件喷漆及烤漆、烤粉工序废气:项目金属件喷漆及烤漆、烤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拟将喷漆及烤漆、烤粉均设在全密闭车间内,对喷漆及烤漆、烤粉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燃料废气进行收集,经“水喷漆+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注:废气处理设备响应国家政策,根据环保局要求,由原有的“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二)辐射 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辐射影响。(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1.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2.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物在线监控设施并要求实施联网监控。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废气治理设施1、项目塑胶件喷漆、烤漆工序废气:项目塑胶件喷漆、烤漆工序设在密闭车间进行,在此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由“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项目金属件喷漆及烤漆、烤粉工序废气:项目金属件喷漆及烤漆、烤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拟将喷漆及烤漆、烤粉均设在全密闭车间内,对喷漆及烤漆、烤粉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燃料废气进行收集,经“水喷漆+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少部分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88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辐射影响。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所在地厂房为租用,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六、验收结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地点、性质、规模和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采取的废气和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同时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同意项目通过验收。七、后续要求(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亦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二)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节信息公开工作。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单位公司名称姓名身份证电话
东莞名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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