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顺达加油站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丹棱县顺达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丹棱县顺达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公式如下:项目名称:丹棱县顺达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丹棱县顺达加油站
建设地点:丹棱县双桥镇刘坡村1组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6日
联系方式:王雪1351804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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