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binred 发表于 2023-7-5 14:01:54

同江镇新乐村乳酸菌酸菜加工厂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同江镇新乐村乳酸菌酸菜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同江镇新乐村新源屯;建设单位:同江市同江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新建冷鲜库、成品库1栋,建筑面积302.56平方米;新建发酵及包装车间1栋,建筑面积469.96平方米;新建办公用房1栋,建筑面积219.93平方米。年生产销售酸菜500t,腐竹500t。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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