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鲤大道周边片区文化商业及幼儿园地块、 地块2、地块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1月,泉州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中检矿产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建中检矿产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金鲤大道周边片区文化商业及幼儿园地块、地块2、地块3 和地块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金龙街道,东侧至繁荣大道,西侧至鼎盛大观和宝嘉誉峰,南侧至江南大街,北侧至山体岩山,文化商业及幼儿园地块:36114.44 m2,地块2:34082.03 m2,地块3:42174.67 m2,地块4:10079.28 m2。二、调查内容以金鲤大道周边片区文化商业及幼儿园地块、地块2、地块3 和地块4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编制调查报告。确认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三、调查结果经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结合快速筛查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文化商业及幼儿园地块:文化设施用地(A2)、服务设施用地(R12)和文物古迹用地(A7),地块2: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R21),地块3: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R21),地块4: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R21)和商业设施用地(B1)开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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