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H 发表于 2023-7-10 14:52:38

东莞滨海湾新区大湾区大学一期项目地块一土调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地块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大湾区大学一期项目地块一占地面积:325493m2地理位置: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威远岛北面社区蛇头湾村环岛路西侧,中心经纬度东经113.615877041°,北纬22.811874691°。调查地块四至为:东至环岛路,隔环岛路为山头、蛇头湾村、沙尾村等;南至为闲置仓库、蛇头湾炮台旧址等;西至海岸堤、虎门太平水道等;北至蛇头湾涌河道、鱼塘和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等。地块权属情况:地块原分别权属武山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北面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虎门电厂、东莞黄河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新天河玉石有限公司、东莞市银通玻璃有限公司,涉及地块分别于2020年至2022年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土地整备。地块现权属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未来规划:高等学校用地(C6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钻探单位: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调查缘由: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东环〔2022〕164号),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下称“一住两公”)为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应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东莞滨海湾新区大湾区大学一期项目地块一未来规划为高等学校用地(C61),在联动监管范围内,需在出让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二、第一阶段调查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历史及现状的主要用地类型为池塘,小面积区域存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农庄等,根据小面积区域的变化情况,将地块大致划分为两个区域:工业区域和其它区域。各个区域历史变化情况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工业区域:(1)1994年以前该区域为农用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2)1995年~2015年该区域开始建设厂房,由东莞万顺昌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生产经营及东莞市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作为仓库(以下简称“银通玻璃”)。(3)2016年~2019年原银通玻璃区域分租给东莞市百聚鑫钢构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容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营。(4)2020年~2022年10月万顺昌厂区门口新建一台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生活污水进行处理。(5)2022年11月至今东莞市百聚鑫钢构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容森木业有限公司停产且厂房被拆除,东莞万顺昌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停产。其它区域:(1)1991年前该区域主要为农用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2)1992年~1994年,东莞虎门电厂在地块外虎门太平水道建设码头,在地块西侧内靠近虎门太平水道上建设一栋三层的办公室作为东莞太平海关办事处及值班室,同时在地块中部的道路上架设数条输油管及消防水管作为虎门电厂及码头间的输送管道;其余区域无发生明显变化。(3)1995年~2007年,该区域除道路和蛇头湾涌外,均被开挖为鱼塘,进行水产养殖。(4)2008年该区域内东莞虎门电厂的输送管道停止使用,原办公室仅作为值班室使用至今;地块外西侧新建渔家乐农庄,地块内邻近道路作为农庄停车区域,其它区域无发生明显变化。(5)2009年~2010年,该区域无发生明显变化。(6)2011年地块内东北侧新建东莞市虎门鼎盛丰农庄饮食店,占地面积约1200m2,其它区域无发生明显变化。(7)2012年地块东侧沿环岛路回填平整计划修建外环岛路,后因计划变更扩建项目停止,其它区域无发生明显变化。(8)2013年~2016年地块中部塘埂上新增2处鱼塘养殖工具房,地块北部塘梗上新增2处鱼塘养殖工具房,地块东北侧新增6处工具房,回填区域逐渐复绿,其它区域无发生明显变化。(9)2017年地块东北侧新建饭店,占地面积约1000m2,其它区域无发生明显变化。(10)2018年~2019年地块东北侧及东南侧部分区域堆放东莞市容森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其余用地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11)2020年~2021年地块北侧鼎盛丰农庄拆除搬迁。   (12)2022年至今地块内鱼塘区域工具房被拆除,鱼塘荒置;地块东北角饭店拆除搬迁。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得出该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地块内污染识别分析:(1)种植活动:种植活动为周边村民种植,主要施用农家肥料及有机肥,以人工除草为主,农药化肥施用量少。地块历史至今未发现农作物健康质量问题,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内种植活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2)东莞虎门电厂输油管及办公室在地块使用期间:输油管主要输送轻柴油,办公室配有变压器。根据我国含多氯联苯变压器生产和使用情况,我国80年代就已全面禁止生产含多氯联苯的变压器。地块内该变压器于1992年建成,因此不将多氯联苯作为该区域的关注特征污染物。考虑到轻柴油输送过程中,输油管潜在“跑、冒、滴、漏”风险,可能对本项目地块造成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污染。因此在输送管道区域识别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3)鱼塘养殖:地块内鱼塘养殖期间使用的鱼饲料主要成分为豆粕、小麦、麦双、面粉、香精、豆油、氯化钠、硫酸铜、维生素C、维生素A、维生素E。鱼塘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富合铜,长期使用可能沉积,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养殖期间使用的生石灰消毒剂会改变pH,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将铜作为鱼塘养殖区域的特征污染物。(4)农庄及饭店:作为农庄及饭店期间,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市政雨污管网;厨房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房垃圾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所需的能耗均为电能或使用液化石油气,故无相关污染物产生。综上所述,农庄及饭店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5)地块内主要道路:地块历史至今一直存在四条主要道路,通过识别分析,①号道路的鼎丰盛农庄来往食客车辆停放道路上以及车辆日常行驶过程,潜在汽车机油“跑、冒、滴、漏”的可能性,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②号道路车辆日常行驶过程,潜在汽车机油“跑、冒、滴、漏”的可能性,南侧架设的输油管道潜在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污染的可能;③号道路车辆日常行驶过程,潜在汽车机油“跑、冒、滴、漏”的可能性,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④号道路作为渔家乐农庄的停车场,潜在汽车机油“跑、冒、滴、漏”的可能性,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综上所述,②号道路特征污染物为多环芳烃(16项)、石油烃(C10-C40),其余三条道路区域特征污染物仅为石油烃(C10-C40)。(6)填土活动:地块历史至今共经历了两次填土活动。第一次填土为1995年地块内南侧区域建设厂房,填土来源于地块东侧威远岛军分区建设开挖产生的弃土。第二次填土为2011年虎门镇人民政府计划在威远岛外围修建环岛路。2012年对地块涉及外环岛路段进行路基土方施工,填土来源地为虎门怀德小学建设开挖产生的弃土。填土来源地历史以来均无任何工业生产历史,开挖前为荒地,不存在污染土倾倒在本调查地块内的情况。填土来源无潜在污染源,但由于填土过程中使用到机械设备,潜在机械设备汽油、柴油、机油的“跑、冒、滴、漏”风险,因此填土区域需重点关注石油烃(C10-C40)。(7)东莞万顺昌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历史至今生产工艺不变,产品不变,产污情况与现在基本一致。该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地下生活污水管道排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该企业全厂区地面已硬化,一般固废有专门的贮存区,定期交给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潜在机油、润滑油等“跑、冒、滴、漏”的情况,因此生产车间区域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的可能性;停车场区域长期供车辆停放,潜在汽车机油等“跑、冒、滴、漏”的情况,因此停车场区域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的可能性;备用发电机房区域潜在发电机燃油、机油等“跑、冒、滴、漏”的情况,因此备用发电机房区域潜在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污染的可能性。综上所述,该企业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8)东莞市银通玻璃有限公司:该企业在地块内厂房仅作为仓库用途,不涉及加工生产。该企业无生产性废水、废气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该生产企业基本不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途径,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9)东莞市容森木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地下生活污水管道排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产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该企业全厂区地面已硬化,一般固废有专门的贮存区,定期交给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潜在机油、润滑油等“跑、冒、滴、漏”的情况,因此生产车间区域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的可能性;维修区域维修设备,潜在机油等“跑、冒、滴、漏”的情况,因此维修区域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的可能性。综上所述,该企业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10)东莞市百聚鑫钢构有限公司:该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地下生活污水管道排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产废气主要切割和拼装工序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和烟尘,通过无组织排放,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全厂区地面已硬化,一般固废有专门的贮存区,定期交给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潜在机油、润滑油等“跑、冒、滴、漏”的情况,生产车间区域潜在石油烃(C10-C40)污染的可能性,因此该企业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1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仅接纳地块内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可知,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无接纳任何生产性废水,万顺昌、容森木业、百聚鑫钢构公司均无生产性废水产生情况,且设备出水标准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臭气和污泥均得到妥善处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不存在管网泄露向附近土壤入渗的情况,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该企业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12)蛇头湾涌:蛇头湾涌贯穿地块东北侧,一头通过闸口与虎门太平水道连通,总长度约700m,平均宽度约20m,水域面积约14000m2。该河涌水质的性质浅灰色、微浊、无异味、无浮油。根据调查,蛇头湾涌上游沿岸企业主要包括东莞泰升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市太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东莞市南荣电控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弘南五金塑胶饰品有限公司、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通过调查分析,东莞泰升玻璃有限公司生产性废水分别通过处理后循环使用、作为零星废水委外处理以及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其余上游上企业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因此不会通过地表水途径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污染识别分析:地块周边目前现状主要为水道水域、鱼塘、山头、居民区及工业企业等。地块周边邻近区域历史至今的企业主要为东莞虎门水泥厂、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东莞虎门电厂。(1)东莞虎门水泥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汞、氟化物、多环芳烃(16项)等污染物,污染物潜在随烟气或粉尘进入大气环境进而通过大气沉降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因此地块靠近水泥厂区域需重点关注汞、氟化物、多环芳烃(16项)。(2)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历史至今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主要会对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为VOCs,机舱维修工序主要会对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污染物潜在通过大气沉降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因此地块靠近造船厂区域需重点关注VOCs、石油烃(C10-C40)。(3)东莞虎门电厂历史至今生产过程中主要会对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为多环芳烃(16项)、石油烃(C10-C40),污染物潜在进入大气环境进而通过大气沉降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因此地块靠近电厂区域需重点关注多环芳烃(16项)、石油烃(C10-C40)。综上所述,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对地块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审阅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完成了地块特征污染物识别,本地块除了鱼塘塘梗外,其余区域均为重点关注区域,根据以上污染识别分析在对应重点区域重点关注对应特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分别为石油烃(C10-C40)、汞、氟化物、VOCs、多环芳烃(16项)、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污染识别结论,对该地块启动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通过现场勘察和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分析疑似污染区域,以及明确具体的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三、第二阶段调查(1)采样日期:项目组于2023年4月25日~4月27日、5月13日完成土壤采样工作,于2023年5月16日和17日完成地下水采样工作,于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5月1日、5月4日完成底泥和地表水采样工作。①土壤及底泥点位布设:根据地块的使用功能不同及污染特征明显差异,对地块进行区域划分:工业区(16600m2)、填土区(28800m2)、道路和输油管及荒地区(30600m2)、塘梗区(36000m2)、鱼塘区(213493m2)。工业区、填土区、道路及荒地区按照每1600m2(40m*40m)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的密度进行布点,塘梗区域按照每6400m2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的密度进行布点。填土区域共布设了20个点位,道路及荒地区域共布设了26个点位,工业区域共布设了13个点位,塘梗区域共布设了6个点位,在本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点位65个,编号S1~S65。各点位均匀分布于地块内不同区域中,实现对地块进行全覆盖调查。同时结合专业判断法,对各区域的点位进行适当调整,尽量布设在潜在污染可能性更大的位置。在地块东侧山上约350m及300m处未扰动山头处分别布设了1个对照点,编号DZ1~DZ2。地块内共有32个水域(31个鱼塘+蛇头湾涌),按照每个水域至少布设1个底泥采样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共计布设33个底泥采样点位,编号DN1~DN33。②地下水和地表水点位布设: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水文地质条件和地形特征,本次地块污染调查期间在地块内共计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编号W1(S1)、W2(S21)、W3(S30)、W4(S46)、W5(S50)、W6(S65)。W1布设在地块北侧且布设在地块道路区域,W2布设在地块东侧且布设在填土区域,W3布设在地块西侧且布设在输油管道区域,W4布设在地块南侧且布设在容森木业维修区域,W5布设在南侧且布设在百聚鑫生产区域,W6布设在地块南侧且布设在万顺昌生产区域。本项目地块范围内共有水域32个(31个鱼塘+蛇头湾涌),按照每个水域至少布设1个底泥采样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共计布设33个底泥采样点位,编号DN1~DN33。③样品数量:在本地块内共计共采集315个土壤样品(含2个对照点样品,含32个现场平行样),共采集了8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现场平行样),共计采集了39个底泥样品(含6个现场平行样),共计采集了39个地表水样品(含6个现场平行样)。各点位钻孔深度为6.0~8.0m;土壤样品的垂向采集深度范围为0-8.0m。(2)检测项目: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含水率、7项重金属与无机物、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S1~S55、S57、S59~S65加测石油烃(C10-C40);S1~S3、S6~S11、S24~S30、S44、S57、S59加测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S1~S3、S57、S59~S65加测氟化物,共计57项。底泥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含水率、7项重金属与无机物、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DN1~DN7、DN21~DN23、DN26加测了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DN1~DN7加测了特征污染物氟化物,共计57项。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浑浊度、7项重金属与无机物、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多环芳烃(16项)、VOCs(27项)的测定,共计54项。(3)具体调查结论如下:①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整体偏碱性,所有土壤点位重金属和无机物含量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7项挥发性有机物及11项半挥发有机物除除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氯仿、1,1,1-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乙苯、苯乙烯、1,2,3-三氯丙烷、1,2-二氯苯、2-氯苯酚极个别有检出外,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浓度均较低,检出浓度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多环芳烃(16项)均未检出;特征污染物中石油烃(C10~C40)及氟化物均有检出,但检出浓度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第一类风险评估推导的风险筛选值要求。②底泥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所有底泥点位重金属和无机物含量中除六价铬外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有机物均中除2-氯酚极个别有检出外,其余均未检出,2-氯酚检出浓度均较低,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中特征污染物中多环芳烃(16项)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浓度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第一类风险评估推导的风险筛选值要求。③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地下水基本指标中,除浑浊度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地下水要求。特征污染物中石油烃(C10~C40)和氟化物有不同程度检出但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推导筛选值;多环芳烃(16项)、VOCs均未检出。由于浑浊度不作为毒理性指标,仅用于评价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质量,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④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无评价限值的指标,本次现状调查不进行评价。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东莞滨海湾新区大湾区大学一期项目地块一土壤环境质量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为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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