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莘县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莘县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建设地点:聊城市莘县朝城镇交通街14号,医院放疗科北侧加速器机房建设单位:莘县中心医院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日(20个工作日)联 系 人:魏经理联系电话:0531-5984229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https://www.aliyundrive.com/s/n9dbQYs7Ag2提取码: 9h2k点击链接保存,或者复制本段内容,打开「阿里云盘」APP ,无需下载极速在线查看,视频原画倍速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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