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之家 发表于 2023-7-18 21:46:38

赣县顺丰猪场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的第一次公示

赣县顺丰猪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赣县顺丰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赣县顺丰猪场项目;2、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大龙村(东经114.884154724,北纬25.583250804)。3、建设单位:赣县顺丰猪场。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规模:赣县顺丰猪场项目总用地面积45.65亩,新增猪栏建筑面积3996平方米,购买车辆洗消设备一套,生猪无害化处理设备一台,自动喂料系统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一套,硬化路面300米。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12000头。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意见建议。三、项目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赣县顺丰猪场联系人:刘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大龙村邮编:341100联系电话: 13707075350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评价单位: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远大一路719号办公楼401房-A133号邮编:410000联系人:邹名飞   电话:15216185152公众意见收集邮箱:1085497792@qq.com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赣县顺丰猪场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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