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科宣函〔2023〕934号),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列入2023年清洁生产审企业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该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企业名称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士茂
企业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经六路5号 联系人李玉格
联系方式18132285096
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及能源名称数量(t/a)用途
2-甲基氨基硫脲264三嗪环生产线生产原料辅料及能源
草酸二乙酯370
活性炭3
片碱23
盐酸458.2684
甲醇500
甲醇钠140
水12024.1m³/a
电87.6333万kWh/a
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名称申请年排放量(t/a)申请排放浓度(mg/m3)
包装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3.384t/a20
三车间废气及干燥废气氯化氢30
甲醇20
非甲烷总烃60
罐区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甲醇20
非甲烷总烃60
氯化氢30
氨20
硫化氢5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名称申请年排放量(t/a)申请排放浓度(mg/L)
总有机碳COD:0.197t/a;氨氮:0.041t/a35
化学需氧量120
总氮35
色度80
五日生化需氧量25
氯化物/
总磷1.0
PH值6-9
氯苯类0.4
悬浮物50
氨氮25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精馏塔釜残、废滤布、废过滤棉、废过滤渣(主要为废活性炭)、MVR 蒸发釜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在线设备废液,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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