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淮安市第一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淮环发39号)的要求,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为“2022年淮安市第一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169号)、《工况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8月1日起实施),以及根据《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淮政发86号)有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管理要求,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现将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如下:建设单位: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公示内容: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8月2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 人:安伟芹 联系电话:1801514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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