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恒通机砖厂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乐山市沙湾区恒通机砖厂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 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恒通机砖厂改建项目
地点:四川省(自治区)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金河村7组(103度38分30.400秒,29度24分1.965秒)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恒通机砖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投资800万元,总占地8050m3。位于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金河村7组。该项目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建一烘两烧,断面为3.6米的新型节能隧道窑,形成年产折标7000万块矸砖烧结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黄元乐 联系电话:1868331698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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