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富春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验收公示
关于杭州富春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杭州富春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的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杭州富春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徐伟标联系电话:1875806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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