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庭制刷有限公司亚太区涂装工具制造基地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浙江博庭制刷有限公司亚太区涂装工具制造基地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浙江博庭制刷有限公司亚太区涂装工具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博庭制刷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盛总联系电话:1365579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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