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q 发表于 2023-8-4 09:00:20

光泽县鸾凤乡卫生院配套设施工程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光泽县鸾凤乡卫生院配套设施工程地块位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鸾凤乡卫生院东侧,占地面积为492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7.389043°;N27.499577°。现状地块为农用地,根据《光泽县鸾凤乡卫生院配套设施工程地块选址意见书》,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A5),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光泽县鸾凤乡卫生院配套设施工程地块用地规划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为保障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三方面分析得到的一致结果:光泽县鸾凤乡卫生院配套设施工程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 号)中规定的农用地转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的 6 种情况。
2023年6月,我司于场地及周边采集了4个表层土壤样品(包含一个对照点),并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PID气体探测器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砷、镉、铜、铅、汞、镍、钴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元素检测结果均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8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判断,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A5)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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