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ZHENG 发表于 2023-8-4 11:13:54

关于东莞市百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东莞市百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东莞市百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东莞市百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凤凰路109号2号楼101室(北纬22度58分46.586秒,东经113度55分11.675 秒),主要从事塑胶胚管、塑胶瓶、塑胶盖子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胚管1500万支、塑胶瓶120万个、塑胶盖子550万个。于2023年07月03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6489号)。项目由于部分主要设备未建设,故本次进行分期验收,待其设备建设时再次进行相应验收。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3年07月31日建成,现进入调试。调试的起止日期: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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