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ny 发表于 2023-8-14 14:13:02

扶余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8批次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本批次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用地,故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扶余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8批次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扶余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8批次用地地块位于扶余市三岔河镇联盟村,调查地块面积为5617.30m2,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26.037087°、北纬44.973527°,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用地。该地块原为耕地,地块内大部分为农用大棚,部分大棚已拆除,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二、调查内容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技术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法对地块内土壤质量进行调查,编制了符合上述导则要求的《扶余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8批次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三、调查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地块内采集的各点位土壤所测样品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无超标污染物。判断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基本良好,尚未受到污染。通过多种渠道调查分析,判断地块内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扶余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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