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279262 发表于 2023-8-16 12:57:11

米东区长山子镇碱梁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米东区长山子镇碱梁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023年7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新疆天润坤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米东区长山子镇碱梁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鼎街1018号石化办公楼4楼联系人:单鹏电话:18999926888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新疆天润坤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1号世界公元2期联系人:谢红军联系电话:13699982321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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