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H 发表于 2021-7-15 17:24:42

东莞市万江街道坝头社区 1703 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

位于东莞城区鸿福西路与港口大道 交汇处,项目红线范围为 9154.74 m2,场地历史情况为 1978 年以前为耕地,1978 年至 2002 年为园地,2002 年至今为闲置荒地;其中场地东侧部分区域自 2016 年至今临时借给相临的东江之星商业中心建设单位中建四局用作材料堆场和钢 材加工场,对该部分地块做了硬化防渗。目前场地大部分被恢复原状,现存有东 江之星建设项目基坑土,场地未来规划为第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调查工作 中,项目组在场地全范围内采用网格布点法共布设土壤采样孔 7 个,共采集土壤
样品 40 个;其中包含 2 个平行样品,1 个对照点样品,1 个现场空白和 1 个运输 白样品;布设地下水采样孔 3 个并按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由于场地周边无地 下水井而无法采集对照地下水样,共采集 W1、W4 和 W7 地下水样品 3 个,W1 平行样 1 个。土壤检测指标包括 GB36600-2018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中表 1 全部的 45 项基本测试项目,和表 2 中总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以及 pH 值等共 67 项指标;地下水检测指标按照国家地下水标准 GB14848-2017 中选择 了 pH、重金属、氰化物、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等共 43 项指 标。经过对东莞市万江街道坝头社区 1703 商业地块开展两个阶段场地环境初步 调查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场地土壤所有点位监测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无机物和有 机物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场地规划为第二类 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要求。地下水监测井水样中的重金属、无机物、挥发 和半挥发性性有机物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该场地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满足规划 为第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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