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0万片LED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1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盐城三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万片LED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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