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和县亚汀湾塑料制品厂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1、项目名称:新和县亚汀湾塑料制品厂滴管带及废旧塑料回收再生造粒厂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废旧塑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散地,距新和县城区约12.2km
3、建设单位:新和县亚汀湾塑料制品厂
4、验收报告:见附件
5、联系方式:王总 13201161114
6、公示期限:2021年7月15日-2021年8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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